各相关单位、各项目负责人:
为切实提升英超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效益,规范项目结题审核管理,依据国家、省、市各级纵向科研项目主管部门经费管理相关规定及审计要求,结合英超科研项目管理实际,现就纵向科研项目结题阶段经费使用率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。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管理要求,结题时项目经费使用率低于70%的,项目负责人须在结题材料中专项撰写经费使用情况说明,详细阐明经费执行偏慢原因、研究实施情况及结余资金后续使用计划,随结题决算材料一并提交审核。
二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、教育部人文社科、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、省自然科学基金、市哲学社会科学、市自然科学基金等上级未明确经费执行率要求的项目,结题经费使用率建议不低于60%,项目负责人应提前统筹经费支出,保障预算有序执行。
三、省教育厅及校级科研项目。结题经费使用率低于60%的,项目负责人须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要求,在结题材料中专项撰写经费使用情况说明,详细阐明经费执行偏慢原因、项目研究开展情况、经费支出明细及结余资金相关情况,随结题决算材料一并提交审核。
学校将进一步修订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,后续对结题时经费执行率过低的项目,结题完成后将直接收回项目结余经费,由学校统筹管理。
四、有关工作要求
(一)项目负责人是经费执行第一责任人,应对照项目研究计划和预算,科学统筹经费支出,加快预算执行进度,做到专款专用、合规支出。
(二)各学院做好项目经费执行跟踪预警,对临近结题、经费执行滞后的项目提前督促,指导项目负责人合理安排经费支出。
(三)科研处联合财务处开展结题前经费预审核,经费使用率不达标且无合规说明材料的项目,将不予受理结题申请。
(四)本通知所称项目经费使用率,指项目累计支出金额占项目总到账经费的比例,计算公式为:项目经费使用率=项目累计支出金额÷项目总到账经费×100%。国家、省、市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科研处财务处
2026年10月12日
